海报新闻记者报道,近日,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上海天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佑医院”)因多次违反医疗保障使用规定和管理规定,被罚款人民币191,370.42元。经查,上海天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互换诊疗物品、多收费、过度诊断、提供不必要医疗服务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十五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条例》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上海天佑医院依法不予决定。上海天佑医院成立于2015年3月1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共通。据丁香园、老板直聘等平台信息显示,上海天佑医院是“同济大学与上海兰生脑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三级医院标准组建的混合型综合医院”。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天佑医院由上海同济医疗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上海同济医疗发展有限公司由同济大学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同济大学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是同济大学附属润润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