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112.5万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却发现买了一堆“债务”。近日,上海虹口一套住宅在拍卖平台以112.5万元成交,比同小区市场价低约130万元!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根本不是“买房”,而是“买贷”——竞买人得到的只是房屋贷款的一笔贷款,而不是房产本身!调解员明确说道:“这种操作,不是一般人能够应付的!”这意味着什么?我给你翻译一下:你花上百万元买的不是房产证,而是“追债权”。房子原主人欠银行120万。他借了一套房子,现在银行把“追债”的权利卖给了你。至于债务人最后是还钱还是把房子给你,银行的原话是:“安排一下吧”更何况,比如齐齐哈尔农商行挂牌拍卖的房子,确实需要“二次搬家”,而且产权还很远,没有选择漏水,明显是跳坑了!这些债务转移项目包装得像正经的房产拍卖,实际上却把所有风险都转嫁到了竞拍者身上。你以为捡到了便宜,结果可能除了一堆法律文件什么都没有。买房是人生大事与其贪便宜,不如多花点钱买实心房,吸取教训(海报新闻综合日报经济新闻编辑左小明潘文章光实习生刘欣然)